2021年秋季学期补助2人次,补助金额3000元(明细表附后)。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2名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,补助金额是否准确提出意见、反映问题,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做出相应处理,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,有据可依,反映人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。
来信来访接待机构:长春市九台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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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